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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通运输开展“亮灯”执法

发布时间:2020-09-16 人气:

911日晚,根据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依托交通智能监管平台和天网系统,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市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集中查处网约车非法营运行为,采用亮灯执法模式查处克隆出租车,并同步开展了针对旅游客船的执法检查行动。

当晚,执法行动在五一广场、德思勤广场、梅溪湖、长沙火车南站、长沙火车站等10个点位同步开展

 

7时许,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发布指令,将全市出租汽车顶灯宣传内容统一为“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全面共建平安交通”。此时,在各检查卡点,交通执法人员对顶灯未显示为此宣传内容或者顶灯不亮的出租车进行执法检查,以确定是否为克隆出租车。

 

  “这里是指挥中心,系统显示火车南站东广场附近有一台出租车顶灯存在异常,麻烦现场核实一下,车牌号是……”值守监管平台的执法人员根据系统提示,给火车南站区域现场执法人员发出指令。经执法人员调查,该驾驶员承认其驾驶的湘AT59**车辆确为克隆出租车,为使车辆外观与正规巡游出租车更接近,不仅购买了计价器、空车灯、服务卡等设施设备,还特意安装了假的新型LED顶灯,以为可以以假乱真,但没料想假顶灯显示的内容和正规巡游出租车无法同步,进而被执法人员发现。同时执法人员还在车上发现了跳跳表以及一定数额的假钞。因涉嫌非法营运,该车被依法查扣。其涉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

 

8时左右,在长沙火车站进站口附近,执法人员对一辆黑色大众车进行执法检查。“我们是从湖南中山财经专修学院过来的,是在一个叫‘花小猪’网约车平台下的单,这个平台优惠力度很大,不仅首单免费,还有各种折扣券”,车上两名乘客对执法人员说道。然而据执法人员核查,“花小猪”打车平台并未在长沙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不具备网约车经营资质。同时,该车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也没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花小猪打车平台未在长沙地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该车辆进行了先行证据登记保存。当晚,执法人员还查获了两台注册登记在花小猪平台的违规网约车。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晚执法行动共查扣违法违规行为11起,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严厉打击包括花小猪打车在内的各类违规网约车、克隆出租车以及非法营运行为,请广大市民搭乘取得合法经营许可的平台车辆出行。同时,也希望合法车辆、驾驶员加入取得合法经营许可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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